《袁氏世范》中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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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卷 处己

人之智识有高下    

人之智识固有高下,又有高下殊绝者。高之见下,如登高望远,无不尽见;下之视高, 如在墙外欲窥墙里。若高下相去差近犹可与语;若相去远甚,不如勿告,徒费口颊尔。譬如 弈棋,若高低止较三五著,尚可对弈,国手与未识筹局之人对弈,果何如哉?    

处富贵不宜骄傲    

富贵乃命分偶然,岂宜以此骄傲乡曲!若本自贫窭,身致富厚,本自寒素,身致通显, 此虽人之所谓贤,亦不可以此取尤于乡曲。若因父祖之遗资而坐享肥浓,因父祖之保任而驯 致通显,此何以异于常人!其间有欲以此骄傲乡曲,不亦羞而可怜哉!    

礼不可因人轻重    

世有无知之人,不能一概礼待乡曲,而因人之富贵贫贱设为高下等级。见有资财有官职 者则礼恭而心敬。资财愈多,官职愈高,则恭敬又加焉。至视贫者、贱者,则礼傲而心慢, 曾不少顾恤。殊不知彼之富贵,非我之荣,彼之贫贱,非我之辱,何用高下分别如此!长厚 有识君子必不然也。

穷达自两途    

操履与升沉自是两途。不可谓操履之正,自宜荣贵,操履不正,自宜困厄。若如此,则 孔、颜应为宰辅,而古今宰辅达官不复小人矣。盖操履自是吾人当行之事,不可以此责效于 外物。责效不效,则操履必怠,而所守或变,遂为小人之归矣。今世间多有愚蠢而享富厚, 智慧而居贫寒者,皆自有一定之分,不可致诘。若知此理,安而处之,岂不省事。    

世事更变皆天理    

世事多更变,乃天理如此。今世人往往见目前稍稍荣盛,以为此生无足虑,不旋踵而破 坏者多矣。大抵天序十年一换甲,则世事一变。今不须广论久远,只以乡曲十年前、二十年 前比论目前,其成败兴衰何尝有定势!世人无远识,凡见他人兴进及有如意事则怀妒,见他 人衰退及有不如意事则讥笑。同居及同乡人最多此患。若知事无定势,则自虑之不暇,何暇 妒人笑人哉!    

人生劳逸常相若    

应高年享富贵之人,必须少壮之时尝尽艰难,受尽辛苦,不曾有自少壮享富贵安逸至老 者。早年登科及早年受奏补之人,必于中年龃龉不如意,却于暮年方得荣达。或仕宦无龃龉, 必其生事窘薄,忧饥寒,虑婚嫁。若早年宦达,不历艰难辛苦,及承父祖生事之厚,更无不 如意者,多不获高寿。造物乘除之理类多如此。其间亦有始终享富贵者,乃是有大福之人, 亦千万人中间有之,非可常也。今人往往机心巧谋,皆欲不受辛苦,即享富贵至终身,盖不 知此理,而又非理计较,欲其子孙自少小安然享大富贵,尤其蔽惑也,终于人力不能胜天。

贫富定分任自然    

富贵自有定分。造物者既设为一定之分,又设为不测之机,役使天下之人朝夕奔趋,老 死而不觉。不如是,则人生天地间全然无事,而造化之术穷矣。然奔趋而得者不过一二,奔 趋而不得者盖千万人。世人终以一二者之故,至于劳心费力,老死无成者多矣。不知他人奔 趋而得亦其定分中所有者。若定分中所有,虽不奔趋,迟以岁月,亦终必得。故世有高见远 识超出造化机关之外,任其自去自来者,其胸中平夷,无忧喜,无怨尤。所谓奔趋及相倾之 事,未尝萌于意间,则亦何争之有!前辈谓:“死生贫富,生来注定;君子赢得为君子,小 人枉了为小人。”此言甚切,人自不知耳!    

忧患顺受则少安    

人生世间,自有知识以来,即有忧患不如意事。小儿叫号,皆其意有不平。自幼至少, 至壮,至老,如意之事常少,不如意之事常多。虽大富贵之人,天下之所仰羡以为神仙,而 其不如意处各自有之,与贫贱人无异,特其所忧虑之事异尔。故谓之缺陷世界,以人生世间 无足心满意者。能达此理而顺受之,则可少安。    

谋事难成则永久    

凡人谋事,虽日用至微者,亦须龃龉而难成,或几成而败,既败而复成。然后,其成也 永久平宁,无复后患。若偶然易成,后必有不如意者。造物微机不可测度如此,静思之则见 此理,可以宽怀。

性有所偏在救失    

人之德性出于天资者,各有所偏。君子知其有所偏,故以其所习为而补之,则为全德之 人。常人不自知其偏,以其所偏而直情径行,故多失。《书》言九德,所谓宽、柔、愿、乱、 扰、直、简、刚、强者,天资也;所谓栗、立、恭、敬、毅、温、廉、塞、义者,习为也。 此圣贤之所以为圣贤也。后世有以性急而佩韦、性缓而佩弦者,亦近此类。虽然,己之所谓 偏者,苦不自觉,须询之他人乃知。

人行有长短    

人之性行虽有所短,必有所长。与人交游,若常见其短,而不见其长,则时日不可同处; 若常念其长,而不顾其短,虽终身与之交游可也。

人不可怀慢伪妒疑之心    

处己接物,而常怀慢心、伪心、妒心、疑心者,皆自取轻辱于人,盛德君子所不为也。 慢心之人自不如人,而好轻薄人。见敌己以下之人,及有求于我者,面前既不加礼,背后又 窃讥笑。若能回省其身,则愧汗浃背矣。伪心之人言语委曲,若甚相厚,而中心乃大不然。 一时之间人所信慕,用之再三则踪迹露见,为人所唾去矣。妒心之人常欲我之高出于人,故 闻有称道人之美者,则忿然不平,以为不然;闻人有不如人者,则欣然笑快,此何加损于人, 祗厚怨耳!疑心之人,人之出言未尝有心,而反复思绎曰:“此讥我何事?此笑我何事?” □则与人缔怨,常萌于此。贤者闻人讥笑若不闻焉,此岂不省事!

人贵忠信笃敬    

言忠信,行笃敬,乃圣人教人取重于乡曲之术。盖财物交加,不损人而益己,患难之际, 不妨人而利己,所谓忠也。有所许诺,纤毫必偿,有所期约,时刻不易,所谓信也。处事近 厚,处心诚实,所谓笃也。礼貌卑下,言辞谦恭,所谓敬也。若能行此,非惟取重于乡曲, 则亦无人而不自得。然“敬”之一事于己无损,世人颇能行之,而矫饰假伪,其中心则轻薄, 是能敬而不能笃者,君子指为谀佞,乡人久亦不归重也。    

厚于责己而薄于责人    

忠、信、笃、敬,先存其在己者,然后望其在人。如在己者未尽,而以责人,人亦以此 责我矣。今世之人能自省其忠、信、笃、敬者盖寡,能责人以忠、信、笃、敬者皆然也。虽 然,在我者既尽,在人者亦不必深责。今有人能尽其在我者固善矣,乃欲责人之似己,一或 不满吾意,则疾之已甚,亦非有容德者,只益贻怨于人耳!    

处事当无愧心    

今人有为不善之事,幸其人之不见不闻,安然自肆,无所畏忌。殊不知人之耳目可掩, 神之聪明不可掩。凡吾之处事,心以为可,心以为是,人虽不知,神已知之矣。吾之处事, 心以为不可,心以为非,人虽不知,神已知之矣。吾心即神,神即祸福,心不可欺,神亦不 可欺。《诗》曰:“神之格思,不可度思,矧可射思。”释者以谓“吾心以为神之至也”, 尚不可得而窥测,况不信其神之在左右,而以厌射之心处之,则亦何所不至哉!    

为恶祷神为无益    

人为善事而未遂,祷之于神,求其阴助,虽未见效,言之亦无愧。至于为恶事而未遂, 亦祷之于神,求其阴助,岂非欺罔!如谋为盗贼而祷之于神,争讼无理而祷之于神,使神果 从其言,而幸中,此乃贻怒于神,开其祸端耳。

公平正直人之当然    

凡人行己公平正直者,可用此以事神,而不可恃此以慢神;可用此以事人,而不可恃此 以傲人。虽孔子亦以敬鬼神,事大夫,畏大人为言,况下此者哉!彼有行己不当理者,中有 所慊,动辄知畏,犹能避远灾祸,以保其身。至于君子而偶罹于灾祸者,多由自负以召致之 耳。

悔心为善之几    

人之处事能常悔往事之非,常悔前言之失,常悔往年之未有知识,其贤德之进,所谓长 日加益而人不自知也。古人谓“行年六十而知五十九之非”者,可不勉哉!    

恶事可戒而不可为    

凡人为不善事而不成,正不须怨天尤人,此乃天之所爱,终无后患。如见他人为不善事 常称意者,不须多羡,此乃天之所弃。待其积恶深厚,从而殄灭之。不在其身,则在其子孙。 姑少待之,当自见也。    

善恶报应难究诘    

人有所为不善,身遭刑戮,而其子孙昌盛者,人多怪之,以为天理有误。殊不知此人之 家,其积善多,积恶少。少不胜多,故其为恶之人身受其报,不妨福祚延及后人。若作恶多 而享寿富安乐,必其前人之遗泽将竭,天不爱惜,恣其恶深,使之大坏也。    

人能忍事则无争心    

人能忍事,易以习熟,终至于人以非理相加,不可忍者,亦处之如常。不能忍事,亦易 以习熟,终至于睚眦之怨,深不足较者,亦至交詈争讼,期于取胜而后已,不知其所失甚多。 人能有定见,不为客气所使,则身心岂不大安宁!

小人当敬远    

人之平居,欲近君子而远小人者,君子之言多长厚端谨,此言先入于吾心,及吾之临事, 自然出于长厚端谨矣;小人之言多刻薄浮华,此言先入于吾心,及吾之临事,自然出于刻薄 浮华矣。且如朝夕闻人尚气好凌人之言,吾亦将尚气好凌人而不觉矣;朝夕闻人游荡、不事 绳检之言,吾亦将游荡、不事绳检而不觉矣。如此非一端,非大有定力,必不免渐染之患也。    

老成之言更事多    

老成之人,言有迂阔,而更事为多。后生虽天资聪明,而见识终有不及。后生例以老成 为迂阔,凡其身试见效之言欲以训后生者,后生厌听而毁诋者多矣。及后生年齿渐长,历事 渐多,方悟老成之言可以佩服,然已在险阻艰难备尝之后    

君子有过必思改    

圣贤犹不能无过,况人非圣贤,安得每事尽善!人有过失,非其父兄,孰肯诲责;非其 契爱,孰肯谏谕。泛然相识,不过背后窃议之耳。君子惟恐有过,密访人之有言,求谢而思 改。小人闻人之有言,则好为强辩,至绝往来,或起争讼者有矣。    

言语贵简寡    

言语简寡,在我,可以少悔;在人,可以少怨。

小人为恶不必谏    

人之出言举事,能思虑循省,而不幸有失,则在可谏可议之域。至于恣其性情,而妄言 妄行,或明知其非而故为之者,是人必挟其凶暴强悍以排人之议己。善处乡曲者,如见似此 之人,非惟不敢谏诲,亦不敢置于言议之间,所以远侮辱也。尝见人不忍平昔所厚之人有失, 而私纳忠言,反为人所怒,曰:“我与汝至相厚,汝亦谤我耶!”孟子曰:“不仁者,可与 言哉?”    

觉人不善知自警    

不善人虽人所共恶,然亦有益于人。大抵见不善人则警惧,不至自为不善。不见不善人 则放肆,或至自为不善而不觉。故家无不善人,则孝友之行不彰;乡无不善人,则诚厚之迹 不著。譬如磨石,彼自销损耳,刀斧资之以为利。老子云:“不善人乃善人之资。”谓此尔。 若见不善人而与之同恶相济及与之争为长雄,则有损而已,夫何益?    

门户当寒生不肖子    

乡曲有不肖子弟,耽酒好色,博弈游荡,亲近小人,豢养驰逐,轻于破荡家产,至为乞 丐窃盗者,此其家门厄数如此,或其父祖稔恶至此。未闻有因谏诲而改者,虽其至亲,亦当 处之无可奈何,不必□□,徒厚其怨。    

正己可以正人    

勉人为善,谏人为恶,固是美事。先须自省:若我之平昔自不能为人,岂惟人不见听, 亦反为人所薄。且如己之立朝可称,乃可诲人以立朝之方;己之临政有效,乃可诲人以临政 之术;己之才学为人所尊,乃可诲人以进修之要;己之性行为人所重,乃可诲人以操履之详; 己能身致富厚,乃可诲人以治家之法;己能处父母之侧而谐和无间,乃可诲人以至孝之行。 苟惟不然,岂不反为所笑!

浮言不足恤    

人之出言至善,而或有议之者;人有举事至当而或有非之者。盖众心难一,众口难齐如 此。君子之出言举事,苟揆之吾心,稽之古训,询之贤者,于理无碍,则纷纷之言皆不足恤, 亦不必辩。自古圣贤,当代宰辅,一时守令,皆不能免,况居乡曲,同为编氓,尤其无所畏, 或轻议己,亦何怪焉!大抵指是为非,必妒忌之人,及素有仇怨者。此曹何足以定公论,正 当勿恤勿辩也。    

谀巽之言多奸诈    

人有善诵我之美,使我喜闻而不觉其谀者,小人之最奸黠者也。彼其面谀我而我喜,及 其退与他人语,未必不窃笑我为他所愚也。人有善揣人意之所向,先发其端,导而迎之,使 人喜其言与己暗合者,亦小人之最奸黠者也。彼其揣我意而果合,及其退与他人语,又未必 不窃笑我为他所料也。此虽大贤亦甘受其侮而不悟,奈何!    

凡事不为己甚    

人有詈人而人不答者,人必有所容也。不可以为人之畏我而更求以辱之,为之不已。人 或起而我应,恐口噤而不能出言矣。人有讼人而人不校者,人必有所处也。不可以为人之畏 我,而更求以攻之,为之不已。人或出而我辩,恐理亏而不能逃罪也。

言语虑后则少怨尤    

亲戚故旧,人情厚密之时,不可尽以密私之事语之,恐一旦失欢,则前日所言,皆他人 所凭以为争讼之资。至有失欢之时,不可尽以切实之语加之,恐忿气既平之后,或与之通好 结亲,则前言可愧。大抵忿怒之际,最不可指其隐讳之事,而暴其父祖之恶。吾之一时怒气 所激,必欲指其切实而言之,不知彼之怨恨深入骨髓。古人谓“伤人之言,深于矛戟”是也。 俗亦谓“打人莫打膝,道人莫道实”。

与人言语贵和颜    

亲戚故旧,因言语而失欢者,未必其言语之伤人,多是颜色辞气暴厉,能激人之怒。且 如谏人之短,语虽切直,而能温颜下气,纵不见听,亦未必怒。若平常言语,无伤人处,而 词色俱厉,纵不见怒,亦须怀疑。古人谓“怒于室者色于市”,方其有怒,与他人言,必不 卑逊。他人不知所自,安得不怪!故盛怒之际与人言语尤当自警。前辈有言:“诫酒后语, 忌食时嗔,忍难忍事,顺自强人。”常能持此,最得便宜。    

老人当敬重    

高年之人,乡曲所当敬者,以其近于亲也。然乡曲有年高而德薄者,谓刑罚不加于己, 轻詈辱人,不知愧耻。君子所当优容而不较也。

与人交游贵和易    

与人交游,无问高下,须常和易,不可妄自尊大,修饰边幅。若言行崖异,则人岂复相 近!然又不可太亵狎,樽酒会聚之际,固当歌笑尽欢,恐嘲讥中触人讳忌,则忿争兴焉。    

才行高人自服    

行高人自重,不必其貌之高;才高人自服,不必其言之高。

小人作恶必天诛    

居乡曲间,或有贵显之家,以州县观望而凌人者;又有高资之家,以贿赂公行而凌人者。 方其得势之时,州县“不能谁何”,鬼神犹或避之,况贫穷之人,岂可与之较!屋宅坟墓之 所邻,山林田园之所接,必横加残害,使归于己而后已。衣食所资,器用之微,凡可其意者, 必夺而有之。如此之人,惟当逊而避之,逮其稔恶之深,天诛之加,则其家之子孙自能为其 父祖破坏,以与乡人复仇也。乡曲更有健讼之人,把持短长,妄有论讼,以致追扰,州县不 敢治其罪。又有恃其父兄子弟之众,结集凶恶,强夺人所有之物。不称意,则群聚殴打,又 复贿赂州县,多不竟其罪。如此之人,亦不必求以穷治,逮其稔恶之深,天诛之加,则无故 而自罹于宪网,有计谋所不及救者。大抵作恶而幸免于罪者,必于他时无故而受其报。所谓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也。    

君子小人有二等    

乡曲士夫,有挟术以待人,近之不可,远之则难者,所谓君子中之小人,不可不防,虑 其信义有失为我之累也。农、工、商、贾、仆、隶之流,有天资忠厚可任以事、可委以财者, 所谓小人中之君子,不可不知,宜稍抚之以恩,不复虑其诈欺也。    

居官居家本一理    

士大夫居家能思居官之时,则不至干请把持而挠时政;居官能思居家之时,则不至狠愎 暴恣而贻人怨。不能回思者皆是也。故见任官每每称寄居官之可恶,寄居官亦多谈见任官之 不韪,并与其善者而掩之也。

小人难责以忠信    

忠信”二字,君子不守者少,小人不守者多。且如小人以物市于人,敝恶之物,饰为 新奇;假伪之物,饰为真实。如绢帛之用胶糊,米麦之增湿润,肉食之灌以水,药材之易以 他物。巧其言词,止于求售,误人食用,有不恤也。其不忠也类如此。负人财物久不尝,人 苟索之,期以一月,如期索之,不售。又期以一月,如期索之,又不售。至于十数期而不售 如初。工匠制器,要其定资,责其所制之器,期以一月,如期索之,不得。又期以一月,如 期索之,又不得。至于十数期而不得如初。其不信也类如此,其他不可悉数。小人朝夕行之, 略不之怪。为君子者往往忿懥,直欲深治之,至于殴打论讼。若君子自省其身,不为不忠不 信之事,而怜小人之无知。及其间有不得已而为自便之计,至于如此,可以少置之度外也。    

戒货假药    

张安国舍人知抚州日,以有卖假药者,出榜戒约曰:“陶隐居、孙真人因《本草》、 《千金方》济物利生,多积阴德,名在列仙。自此以来,行医货药,诚心救人,获福报者甚 众。不论方册所载,只如近时此验尤多,有只卖一真药便家资巨万。或自身安荣,享高寿; 或子孙及第,改换门户,如影随形,无有差错。又曾眼见货卖假药者,其初积得些小家业, 自谓得计,不知冥冥之中,自家合得禄料都被减克。或自身多有横祸,或子孙非理破荡,致 有遭天火、被雷震者。盖缘赎药之人多是疾病急切,将钱告求卖药之家,孝子顺孙只望一服 见效,却被假药误赚,非惟无益,反致损伤。寻常误杀一飞禽走兽犹有果报,况万物之中人 命最重!无辜被祸,其痛何穷!□”词多更不尽载。舍人此言岂止为假药者言之,有识之人 自宜触类。    

言貌重则有威    

市井街巷,茶坊酒肆,皆小人杂处之地。吾辈或有经由,须当严重其辞貌,则远轻侮之 患。倘有讥议,亦不必听,或有狂醉之人,宜即回避,不必与之较可也。

衣服不可侈异    

衣服举止异众,不可游于市,必为小人所侮。    

居乡曲务平淡    

居于乡曲,舆马衣服不可鲜花。盖乡曲亲故,居贫者多,在我者揭然异众,贫者羞涩必 不敢相近,我亦何安之有!此说不可与口尚浮臭者言。    

妇女衣饰务洁净    

妇女衣饰惟务洁净,尤不可异众。且如十数人同处,而一人衣饰独异,众所指目,其行 坐能自安否?    

礼义制欲之大闲    

饮食,人之所欲,而不可无也,非理求之,则为饕为馋;男女,人之所欲,而不可无也, 非理狎之,则为奸为淫;财物,人之所欲,而不可无也,非理得之,则为盗为贼。人惟纵欲, 则争端起而狱讼兴。圣王虑其如此,故制为礼以节人之饮食、男女,制为义以限人之取与。 君子于是三者,虽知可欲而不敢轻形于言,况敢妄萌于心!小人反是。    

见得思义则无过    

圣人云:不见可欲,使心不乱,此最省事之要术。盖人见美食而必咽,见美色而必凝视, 见钱财而必起欲得之心,苟非有定力者,皆不免此。惟能杜其端源,见之不顾,则无妄想, 无妄想则无过举矣。

人为情惑则忘返    

子弟有耽于情欲,迷而忘返,至于破家而不悔者,盖始于试为之。由其中无所见,不能 识破,遂至于不可回。    

子弟当谨交游    

世人有虑子弟血气未定,而酒色博弈之事,得以昏乱其心,寻至于失德破家,则拘之于 家,严其出入,绝其交游,致其无所见闻,朴野蠢鄙,不近人情。殊不知此非良策,禁防一 驰,情窦顿开,如火燎原不可扑灭。况拘之于家,无所用心,却密为不肖之事,与外出何异! 不若时其出入,谨其交游,虽不肖之事习闻既熟,自能识破,必短愧而不为。纵试为之,亦 不至于朴野蠢鄙,全为小人之所摇荡也。

家成于忧惧破于怠忽    

起家之人,生财富庶,乃日夜忧惧,虑不免于饥寒。破家之子,生事日消,乃轩昂自恣, 谓“不复可虑”。所谓“吉人凶其吉,凶人吉其凶”,此其效验,常见于已壮未老,已老未 死之前。识者当自默喻。    

兴废有定理    

起家之人见所作事无不如意,以为智术巧妙如此,不知其命分偶然,志气洋洋,贪多图 得。又自以为独能久远,不可破坏,岂不为造物者所窃笑!盖其破坏之人或已生于其家,曰 “子”曰“孙”,朝夕环立于侧者,皆他日为父祖破坏生事之人,恨其父祖目不及见耳!前 辈有建第宅,宴工匠于东庑曰:“此造宅之人。”宴子弟于西庑曰:“此卖宅之人。”后果 如其言。近世士大夫有言:“目所可见者,谩尔经营;目所不及见者,不须置之谋虑。”此 有识君子知非人力所及,其胸中宽泰与蔽迷之人如何?

用度宜量入为出    

起家之人易于增进成立者,盖服、食、器、用及吉凶百费规模浅狭,尚循其旧故。日入 之数多于日出,此所以常有余。富家之子易于倾覆破荡者,盖服、食、器、用及吉凶百费规 模广大,尚循其旧。又分其财产立数门户,则费用增倍于前日。子弟有能省用,远谋损节犹 虑不及,况有不之悟者,何以支持乎!古人谓,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盖谓此尔。大贵 人之家尤难于保成。方其致位通显,虽在闲冷,其俸给亦厚,其馈遗亦多。其使令之人满前, 皆州郡廪给。其服、食、器、用虽极于华侈,而其费不出于家财。逮其身后,无前日之俸给、 馈遗、使令之人,其日用百费非出家财不可。况又析一家为数家,而用度仍旧,岂不至于破 荡!此亦势使之然。为子弟者各宜量节。    

起家守成宜为悠久计    

人之居世有不思父祖起家艰难,思与之延其祭祀,又不思子孙无所凭藉则无以脱于饥寒。 多生男女,视如路人。耽于酒色,博弈游荡,破坏家产,以取一时之快,此皆家门不幸。如 此,冒干刑宪,彼亦不恤,岂教诲、劝谕、责骂之所能回!置之无可奈何而已。    

节用有常理    

人有财物,虑为人所窃,则必缄滕扃鐍封识之甚严。虑费用之无度而致耗散,则必算计 较量,支用之甚节。然有甚严而有失者,盖百日之严,无一日之疏,则无失;百日严而一日 不严,则一日之失与百日不严同也。有甚节而终至于匮乏者,盖百事节而无一事之费,则不 至于匮乏;百事节而一事不节,则一事之费与百事不节同也。所谓百事者,自饮食、衣服、 屋宅、园馆、舆马、仆御、器用,玩好□盖非一端。丰俭随其财力则不为之费;不量财力而 为之,或虽财力可办而过于侈靡,近于不急,皆妄费也。年少主家事者宜深知之。

事贵预谋后则时失    

中产之家,凡事不可不早虑。有男而为之营生,教之生业,皆早虑也。至于养女,亦当 早为储蓄衣衾、妆奁之具,及至遣嫁,乃不费力。若置而不问,但称临时,此有何术?不过 临时鬻田庐及不恤女子之羞见人也。至于家有老人,而送终之具不为素办,亦称临时,亦无 他术,亦是临时鬻田庐及不恤后事之不如仪也。今人有生一女而种杉万根者,待女长,则鬻 杉以为嫁资,此其女必不至失时也。有于少壮之年置寿衣、寿器、寿茔者,此其人必不至三 日五日无衣无棺可敛,三年五年无地可葬也。    

居官居家本一理    

居官当如居家,必有顾藉;居家当如居官,必有纲纪。    

子弟当习儒业    

士大夫之子弟,苟无世禄可守,无常产可依,而欲为仰事俯育之计,莫如为儒。其才质 之美,能习进士业者,上可以取科第致富贵,次可以开门教授,以受束修之奉。其不能习进 士业者,上可以事笔札,代笺简之役,次可以习点读,为童蒙之师。如不能为儒,则巫医、 僧道、农圃、商贾、伎术,凡可以养生而不至于辱先者,皆可为也。子弟之流荡,至于为乞 丐、盗窃,此最辱先之甚。然世之不能为儒者,乃不肯为巫医、僧道、农圃、商贾、伎术等 事,而甘心为乞与、盗窃者,深可诛也。凡强颜于贵人之前,而求其所谓应副;折腰于富人 之前,而托名于假贷;游食于寺观而人指为穿云子,皆乞丐之流也。居官而掩蔽众目,盗财 入己,居乡而欺凌愚弱,夺其所有,私贩官中所禁茶、盐、酒、酤之属,皆窃盗之流也。世 人有为之而不自愧者何哉!

荒怠淫逸之患    

凡人生而无业,及有业而喜于安逸不肯尽力者,家富则习为下流,家贫则必为乞丐。凡 人生而饮酒无算,食肉无度,好淫滥,习博弈者,家富则致于破荡,家贫则必为盗窃。    

周急贵乎当理    

人有患难不能济,困苦无所诉,贫乏不自存,而其人朴讷怀愧不能言于人者,吾虽无余, 亦当随力周助。此人纵不能报,亦必知恩。若其人本非窘乏,而以干谒为业,挟持便佞之术, 遍谒贵人富人之门,过州干州,过县干县,有所得则以为己能,无所得则以为怨仇。在今日 则无感德之心,在他日则无报德之事。正可以不恤不顾待之,岂可割吾之不敢用以资人之不 当用。    

不可轻受人恩    

居乡及在旅,不可轻受人之恩。方吾未达之时,受人之恩,常在吾怀,每见其人,常怀 敬畏。而其人亦以有恩在我,常有德色。及我荣达之后,遍报则有所不及,不报则为亏义。 故虽一饭一缣,亦不可轻受。前辈见人仕宦而广求知己,戒之曰:“受恩多则难以立朝。” 宜详味此。    

受人恩惠当记省    

今人受人恩惠多不记省,而有所惠于人,虽微物亦历历在心。古人言:施人勿念,受施 勿忘。诚为难事。

人情厚薄勿深较    

人有居贫困时,不为乡人所顾;及其荣达,则视乡人如仇雠。殊不知乡人不厚于我,我 以为憾;我不厚于乡人,乡人他日亦独不记耶!但于其平时薄我者,勿与之厚,亦不必致怨。 若其平时不与我相识,苟我可以济助之者,亦不可不为也。    

报怨以直乃公心    

圣人言:“以直报怨。”最是中道,可以通行。大抵以怨报怨,固不足道,而士大夫欲 邀长厚之名者,或因宿仇纵奸邪而不治,皆矫饰不近人情。圣人之所谓“直”者,其人贤, 不以仇而废之;其人不肖,不以仇而庇之。是非去取,各当其实。以此报怨,必不至递相酬 复,无已时也。    

讼不可长    

居乡,不得已而后与人争,又大不得已而后与人讼。彼稍服其不然则已之,不必费用财 物,交结胥吏,求以快意,穷治其仇。至于争讼财产,本无理而强求得理,官吏贪谬,或可 如志,宁不有愧于神明!仇者不伏更相诉讼,所费财物,十数倍于其所直。况遇贤明有司安 得以无理为有理耶!大抵人之所讼互有短长,各言其长而掩其短,有司不明,则牵连不决, 或决而不尽其情。胥吏得以受赇而弄法,蔽者之所以破家也。

暴吏害民必天诛    

官有贪暴,吏有横刻,贤豪之人不忍乡曲众被其恶,故出力而讼之。然贪暴之官必有所 恃,或以其有亲党在要路,或以其为州郡所深喜,故常难动摇。横刻之吏,亦有所恃,或以 其为见任官之所喜,或以其结州曹吏之有素,故常元忌惮。及至人户有所诉,则官求势要之 书以请托,吏以官库之钱而行赂,毁去簿历,改易案牍。人户虽健讼,亦未便轻胜。兼论诉 官吏之人又只欲劫持官府,使之独畏己,初无为众除害之心。常见论诉州县官吏之人,恃为 官史所畏,拖延税赋不纳。人户有折变,己独不受折变;人户有科敷,己独不伏科敷。睨立 庭下,抗对长官;端坐司房,骂辱胥辈;冒占官产,不肯输租;欺凌善弱,强欲断治;请托 公事,必欲以曲为直,或与胥吏通同为奸,把持官员,使之听其所为,以残害乡民。如此之 官吏,如此之奸民,假以岁月,纵免人祸,必自为天所诛也。    

民俗淳顽当求其实    

士大夫相见,往往多言某县民淳,某县民顽。及询其所以然,乃谓见任官赃污狼籍,乡 民吞声饮气而不敢言,则为淳;乡民列其恶诉之州郡监司,则为顽。此其得顽之名,岂不枉 哉?今人多指奉化县为顽,问之奉化人,则曰:“所讼之官皆有入己赃,何谓奉化为顽?” 如黄岩等处人言皆然,此正圣人所谓“期民也,三代之所以直道而行也”。何顽之有!今具 其所以为顽之目:应纳税赋而不纳,及应供科配而不供,则为顽;若官中因事广科,从而隐 瞒,其民户不肯供纳则不为顽。官吏断事,出于至公,又合法意,乃任私忿,求以翻异,则 为顽;官吏受财,断直为曲,事有冤抑,次第陈诉,则不为顽。官员清正,断事自己,豪横 之民无所行赂,无所措谋,则与胥吏表里撰合语言,妆点事务,妄兴论讼,则为顽;若官员 与吏为徒,百般诡计掩人耳目,受接贿赂,偷盗官钱,人户有能出力为众论诉,则不为顽。

官有科付之弊    

县、道有非理横科及预借官物者,必相率而次第陈讼。盖粮税自有常额,足以充上供州 用县用;役钱亦有常额,足以供解发支雇。县官正己以率下,则民间无隐负不输,官中无侵 盗妄用,未敢以为有余,亦何不足之有!惟作县之人不自检己,吃者、着者、日用者,般挈 往来,送遗给托,置造器用,储蓄囊箧,及其他百色之须,取给于手分、乡司。为手分、乡 司者,岂有将己财奉县官,不过就薄历之中,恣为欺弊。或揽人户税物而不纳;或将到库之 钱而他用;或伪作过军、过客券,旁及修葺廨舍,而公求支破;或阳为解发而中途截拨□其 弊百端,不可悉举。县官既素受其污啖,往往知而不问,况又有懵然不晓财赋之利病。及晓 之者,又与之通同作弊。一年之间,虽至小邑,亏失数千缗,殆不觉也。于是有横科预借之 患,及有拖欠州郡之数。及将任满,请托关节以求脱去,而州郡遂将积欠勒令后政补偿。夫 前政以一年财赋不足一年支解,为后政者岂能以一年财赋补足数年财赋!故于前政预借钱物 多不认理,或别设巧计阴夺民财,以求补足旧欠,其祸可胜言哉!大凡居官莅事,不可不仔细,猾吏奸民尤当深察。若轻信吏人,则彼受乡民遗赂,百端 撰造,以曲为直,从而断决,岂不枉哉!间有子弟为官懵然不晓事理者,又有与吏同贪,虽 知是否而妄决者,乡民冤抑莫伸。仕官多无后者,以此盍亦思上之所以责任我者何意?而下 之所以赴愬于我者,正望我以伸其冤抑,我其可以不公其心哉!凡为官吏当以公心为主,非 特在己无愧,而子孙亦职有利矣!